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所2021年度 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6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2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于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3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度为122,000万元,目前已经签署担保金额7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2,352.69万元。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统筹公司信贷安排,根据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提出2023年度担保计划。

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管控在122,000万元以内,计划明细如下表: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当前有意向的合作银行划分,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因素影响导致被担保主体或是融资银行的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主体、融资银行、融资金额以及被担保主体为准,福建水泥合并担保总额度不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的子公司2022年度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如下(已经审计):

注:安砂建福另一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产负债率低于50%,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从本计划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止。

截至当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金额76,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2,352.69万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53,501.17万元)的49.51%和27.59%。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共10个子议案,涉及2个关联人,其中:与华润水泥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3个子议案,没有关联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与实际控制人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7个子议案,均涉及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董事,向建材控股权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向福能集团和建材控股借款事项,还涉及关联董事郑胜祥、华万征,上述关联董事对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肖阳、钱晓岚、林传坤事前审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